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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19
2015年6月3日晚,有群众报案在遂平县金山路附近汝河内捕获一条1米多长,20多斤重的鳄鱼。接到报案后,遂平县森林公安局对鳄鱼及时进行了收缴,并向市林业局和有关县领导进行了汇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1、县林业局和县森林公安局及时向市林业局汇报,市林业局安排将捕获的鳄鱼护送到驻马店市南海公园鳄鱼养殖场进行养护。
2、县林业局和县森林公安局及时向大河网、法制网、天中网等新闻媒体进行了通报。
3、经请示县领导同意,县林业局和县森林公安局在县城段汝河两岸各主要路口张贴公告200份,并在县电视台和有线电视台发布通告,提醒广大市民近期不要到汝河内洗澡、洗衣、捕鱼等。
4、县森林公安局就汝河出现鳄鱼事件已立案调查,为防止汝河内还有鳄鱼,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排查、捕捞,确保市民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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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5日